国内某机械设备制造商A公司,长期向B采购商(下游企业)赊销货物,账期90天。近年,B公司因行业下行导致资金链断裂,拖欠A公司货款500万元,导致A公司面临现金流危机。而A公司刚好投保了“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”(以下简称“内贸信用险”),快速获得了赔款,缓解了现金流压力,同时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追偿团队,收回了部分欠款,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,A公司也优化了客户准入的标准。
上述案例中提到的“内贸信用险”旨在保障被保险人应收账款被拖欠的风险。
根据内贸信用险的保险责任:在保险期间内按贸易合同约定向买方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,且在保险单载明的最长开具发票期限内将商业发票提交给买方后,由于买方破产、买方拖欠应付账款引起的被保险人应收账款直接损失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。
A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内贸信用险,因为B公司拖欠货款,经过调查和取证,保险公司按照保险保单的责任限额承担赔偿责任。
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温馨提示:
内贸信用保险是企业信用管理的“安全垫”,通过风险转移、融资增信和数据服务,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构建全面风控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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